
相关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,以及本公告关于公路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运舱单电子数据的数据项、填制规范(见附件1至13)的要求,向海关申报传输公路进出境运输工具和货运舱单电子数据。
查看详情《归并规则》适用于海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150号)采用电子账册实施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(以下简称“联网企业”)。
查看详情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32号)有关规定,海关总署制定了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(场地)设置规范》,现予以发布。
查看详情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32号)有关规定,海关总署制定了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(场地)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》,现予以发布。
查看详情(2018年8月16日海关总署令第242号公布,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,根据2020年12月11日海关总署第247号令《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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